一開始,我們會寫明信片,寄給某個在遠方的親友。

無論是從旅途寄回故鄉, 或從自家寄往異鄉, 明信片多半是揮手召喚的姿態: 「真希望此時你也在此啊」。

它明快呈現當下, 我們有多渴望立即壓縮空間、天涯咫尺; 然而它跨越這遙遠距離的速度, 卻是好整以暇地緩慢。

相較於電話、簡訊和網路這些 即時連線、同步傳達的媒介物, 明信片倒像是博物館裏的懷舊玩意, 幾乎沒了實質功能。

在這Email年代, 信箱裏會出現的多半是帳單、 宣傳DM或任何與工作相關的文書。

單純只為了想念、分享和問候的明信片, 如此罕見而珍貴。

於是抵達的明信片, 總會被好好安置: 貼起來,壓桌上或收藏起來。

因為它無所求也無所用, 反倒就有趣味也有感動。

就算再不浪漫的人, 也難以否認收到時的幸福感。

是啊,手機掛斷、MSN下線, 再多的共感轉瞬逸失; 但明信片,慢了十萬八千里的明信片, 卻能投射更持久的想像。

於是,我們也在一次又一次的旅途中, 寫明信片給返家後的自己。

明信片如此輕盈, 是旅行中最沒有負擔的紀念品, 但它承載的東西卻可能頗有重量。

像只小杓子般, 它輕輕舀起了一匙沈甸甸的城市歷史, 以便讓我們吞進自己的記憶之海。

明信片上原有的圖, 和你所填上的字, 都是一次精巧的取樣、 一輪機遇的對話或一個呼吸的註腳。

法國思想家de Certeau曾言, 正如語言必須被述說, 其意義才成立; 城市之所以為城市, 關鍵不在於它的空間構築, 而是因人們反覆行走其中。

異國之都的行腳修辭被放進了明信片, 明信片則把書寫者嵌入了城市。

十幾平方公分的空間, 是旅人與城市相互繁殖記憶的私密領地。

然而明信片不只是記錄旅行的客體, 做為一個主體它也經歷了自己的旅行。

起點,是大量複製的印刷工廠或平凡無奇的觀光賣場, 然後在咖啡館、在火車上、 在午後陽光或靜夜冬雪中, 被一筆一畫地書寫; 慎重貼上郵票確認地址, 它進入信箱又被取出;

蓋上城市名字的印記, 以及只此一次無法回頭的時間, 它前往機場;飄洋過海, 風吹日曬,它不疾不徐地移動。

最後才在接近遺忘的邊緣, 抵達我們。

明信片沒有信封, 缺乏任何保護, 所以它註定要磨損、凹摺、甚至髒污, 但這卻不損其生命光澤。

比如郵戳,宛如永恆的臨別之吻; 而風霜雨露則銘刻了它浪遊的痕跡。

這是種波西米亞式的情懷, 它無視精準的時間控管 (有時不知為何得隔了好久才會收到)、 也缺乏「有何效用」的理性計算。

循著如此詩意的聯想, 我不禁憶起日本朋友史生, 和他的明信片。

二○○一年新春, 史生回老家時, 收到一張自己完全不記得的明信片, 上頭畫了個年輕人, 騎著重型機車要環遊世界。

那是一九八五年他十六歲時, 在萬國博覽會現場透過「時空膠囊」所寄出的, 主題是:與未來自己的約定。

當時,已三十三歲的他, 每天別無選擇早出晚歸地, 為一家知名企業賣命。

這張樸素作夢的明信片, 對他而言既像嘲諷更是提醒: 自己的人生該當如何、 理想的追尋有何意義? 隔年,他毅然辭掉了工作, 以極為儉樸刻苦的預算, 完成十七個月的環球之旅, 履行自己青春的承諾。

某天,我也收到了史生在旅途中寄來的明信片,相當開心且感動。

然而那當時,我正處於人生最不安與掙扎的狀態;我多麼希望,就當我一時忘了,未來的不久,我也會收到年少時寄給自己的美好約定,以一張認真塗鴉的明信片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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